根据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纪委等部门〈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定〉的通知》(中办发[2012]5号)和《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因公出国(境)人员审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鄂办文[2012]46号)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我校因公出国(境)人员审批流程如下:
1.由国际交流部(港澳台办)审批因公出国(境)相关材料,开据《政审通知单》。
2.到组织部网站(zzb.whu.edu.cn)下载中心下载相应的《备案表》,填写完整后用A4纸张打印4份,拷贝到U盘。若出国人员为学生,请在《备案表》右上角写明学生类别(本科、硕士、博士)以及学号。
3.其中1份《备案表》送所在单位审批签章(另外3份不签章)。
4.将《政审通知单》、4份《备案表》纸质版及电子版送党委组织部审批后到国际交流部(港澳台办)办理后续手续。
《备案表》由组织部、出国(境)人员档案管理单位各存档1份,交国际交流部1份,回:蟊ㄕ耸苯徊莆癫1份。